据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告: 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》过境香港者均须办理进入许可,总领事馆可颁发三个月一次或二次、每次停留7天的进入许可;但如过境香港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不出机场者可免办进入许可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福冈总领事馆 二00四年一月十九日